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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心。借用外族的力量自己的兄,这样的不是草原,更不是草原汗。草原虽然被压制着不敢开宣扬,但已成柴之势。随着阿斯兰征服世界的宣言,这把火已经开始烧了起来。
  “阿斯兰这个低隶崽子也配我的对手?”彼得·潘不屑的说:“若是他领着王,带着火而来我还能多看他几。可居然他不自量力的带万步兵,带着丑的那些残兵败将就敢过来,看我不把他的脖子扭断。”
  “我了解他。”在孟古老的目,百感集的他回忆起阿斯兰来,心阵刺痛:“他擅长的就是以弱胜强,在不利的面之却诡计百,往往意料的取得胜利。”
  “什么诡计我也不怕。有我望万斯拉战士,有门无以比的强卡秋莎火箭,还怕他翻?”彼得·潘早就盘算定了:“我以不变应万变,养蓄锐的守在王庭等着阿斯兰前来送。”
  你倒是想得!孟古汗心阵痛骂:是,你是守在王庭养蓄锐。可我呢?现在不安,正需要你带着巨部队,带着火力强的卡秋莎火箭去消斯兰,以此除去威胁自己的强敌,震慑住草原百姓,巩固自己草原汗的位。可你倒好,守在王庭好吃好喝好享受,等我和阿斯兰拼个你之后,再来趁火打劫,摘取胜利果实。
  当然,这话摆不面,孟古只能陪笑道:“切有劳斯拉皇帝陛了。”他心已经了打算,你不是要在王庭等阿斯兰送吗?那好,我就作作样子抵挡斯兰,而把自己的力部队撤到王庭以北,避开与阿斯兰的决战,就让你们两个在王庭见低。如果可能的话……孟古歹的想到:如果可能的话,连你也了!
  其实真不能怪彼得·潘,他的巨部队看起来强,但也有致命的弱点。巨嘛,个子,体重,能量消耗也,只要进行剧烈运,没几就得喘气,接着就迈不步了。就跟打蓝球的姚明样,在场晃个来分钟体力就耗尽了,别说跑了,连走路都费劲。虽说巨部队没姚明那么夸张,但确实没有耐久力。而他们的体重又太了,连雄壮的战也无承载起他们,所以行军只能拖着更笨重的卡秋莎火箭像乌样。彼得·潘虽然嘴说不在乎阿斯兰,但实际对阿斯兰的战术过透彻的研究。他知道阿斯兰以骑兵作战为要手段,追求的是机快速的战斗,而正是自己的缺点。他无想像自己的部队如何能这种骑兵在广袤的草原展开游斗,阿斯兰不是丑,他绝不会的跟自己战。既然这样,不如就守在王庭,守在阿斯兰喜欢、在乎的琢玛身边,等待着阿斯兰不得不前来和自己磕。这样就避开了自己的弱点,又限制了阿斯兰的优势骑兵。
  想到琢玛,彼得·潘有种像不被理解的英雄样落寞。他其实真的不喜欢琢玛,不喜欢这么弱小的草原女。只有斯拉才是自己适的妻子,或许梅州陆那些般的女也能勉强满自己,彼得·潘深刻的了解自己真正的需要。
  可他不娶琢玛行吗?当然不行!在孟古汗需要他来剪除对手的同时,他也需要借助孟古汗。他要成为孟古汗的金刀驸,从而进入草原。而且他定要娶琢玛迫孟古和丑、阿斯兰他们为敌。在草原斗之,自己顺势带兵进入草原,在争斗之摸鱼,成为草原的新。只有成为草原的,才有够的资源满自己争霸的野心。彼得·潘很遗憾斯拉口太少,把全部的青壮年集起来也不过组成了的部队。仅凭这么点军队根本侵略不了别的家和族,也满不了见过世面的彼得·潘的野心。我们年青的彼得·潘帝可是雄心志,心想把自己的图扩张到整个陆。所以离他近的草原,也是的草原就是他的选目标。
  只是当他决定迎娶琢玛,实现自己步计划时,便遭到了斯拉族长及长老们的极力反对。琢玛根本不适我们斯拉,而且旦迎娶琢玛必遭到现在的君——阿斯兰的报复。
  “打仗我们斯拉不怕,只要有敌侵略我们,我们勇敢的斯拉战士们必会给他们惨重的打击。但是要我们挑起战争,就违背了我们直坚持奉守的信念。和平对于口不多的斯拉来说是弥珍贵,我们不能用斯拉种族的安全来冒险,何况只是为了个根本不适您的草原弱小女子。”斯拉族长是这样劝告彼得·潘的。
  “为了斯拉能得到肥沃的土暖的太阳,我想我的决定是正确的。”彼得·潘把自己的想告诉族长和长老们,但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。他们认为这只不过是彼得·潘找的借口而已,更重要的巫师告诉他们:琢玛是个不祥的女
  只不过,彼得·潘是皇帝,而且是个聪明。他巧妙的利用长老之间的矛盾,利用煽百姓,利用自己明的卡秋莎火箭等等成功的实现了自己兵草原的计划,虽然族长和长老们依然强烈反对。


卷 子 121章 屠败分子
  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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