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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谋。如今只剩姑的部分案卷,也是残缺不全。这还是因为后不几,他就升迁离任,来不及理完毕,才侥幸留来的。”

    张见我有心手这桩案,自是兴,遂将那残存的几页文书找来,付予我。

    我将文带回后衙,仔细推敲,幸运的是,几个文都还完整。

    份是王姑在画了押的口供记录:“犯姑,现年岁,清河县氏。父,无依无靠,于岁那年卖予同李保官之子李云养媳,岁成婚圆

    因犯年缺少家庭教育,习道德教养,不知礼廉耻,刁蛮。婚后仍恶习不改,常与街坊邻舍、纨绔子子、等不良男女,聚众嬉戏、,既怒又恨。

    ,好心规劝,望痛改前非,重新,如若恶不除,势必告官追究。犯冥顽,不但将之忠告置若罔闻,更是心嫉恨,遂与众相商,来鼠在饭君!本逃往他乡,然门即被乡约保、左邻右舍,捉拿归案。

    以所供,句句为实,绝无虚诓。此据画押王姑。”

    份乃县衙的判决书及向府衙呈送之报批文书:

    “查王犯姑,系清河县氏,女,现年16岁。其杨素婵,早年就因谋罪,轰时,依迟于市。

    王犯身受其影响,年缺乏良好教育,不识礼廉耻,无羁。岁嫁于县城同李保官小为妻,却心不改,自持有几分颜,常勾引乡纨绔子,聚众嬉戏。

    教唆邻子、乐成种种伤风败德之事。激起愤,众怒不可竭,千,万唾骂,均将其除之而后快。其也曾多次规劝该犯,改邪归正,去恶从善,并曾告戒曰:如若恶习不除,定当告至官府,量刑定罪。焉知王犯置之善意规劝于不顾,置若罔闻,不但不屏弃前恶,痛改前非,反忠言逆耳,变本加厉,暗养汉。

    为达其长期厮混之目的,密谋,竟于今岁月初夜深静之时,将其害。然事不机密,被邻舍现。乡约保、正君子,将其绑缚,扭送堂。

    但犯怙恶不悛、刁蛮成,于堂之冥顽狡赖、拒不招认。终在堂威严之震慑事实之面前,不得不低认罪,画押招供其谋之罪行。似王犯姑这等罪恶极、恶不赦之刁女,不施以极刑不能平众之愤怒,不施以酷刑不能维护我朝律之威严,不施以严刑不得以造就风之醇净,不施以刑不得以儆其它刁蛮恶之效尤。

    为此依照我朝律之规定,拟判王犯刑。量刑当否?此呈石门府衙转呈刑部批覆。”

    我虽问不,也无包文拯、狄仁杰的案能力,但少说也当过年的县太爷,积累了点小小的经验。单从述两个文,就能看不少破绽。既是与同谋,那么姓甚名谁?如今何在?为何没有?再说既是谋,为何不见验的结果?如此轻率定案,于于理是说不过去的。

    份就是张替她写的那份向府衙申诉之状纸:

    “姑,年方16岁,清河县氏。遭横祸,父,衣食无靠,于岁时卖予李保官家为养媳,因丈李云身体虚弱,虽于岁时正式婚嫁,却从,案之时仍贞,实为清之身。

    去岁故,从此惹来滔祸。先是乡纨绔恶徒,看小长得丽,不断扰侵犯,是执意不从,恶徒等,因妒成恨,宣扬,诬为伤风败俗之。后是我不幸于今年月初夜突然病身,街坊邻舍等,无有,道我乃小之故,叫来乡约保,将绑了,押赴县衙。

    堂之老爷听信谗言,不分青红皂认罪就范。想家虽不识字,理纲常也略知,深知女子贞节为先之道理,自卖予婆家之起,就门不门不迈,专事孝顺婆,侍侯丈,从来敢越过雷池半步,况我妻,虽,却也是相,谋之说岂不是捕风捉影吗?

    不信,可召稳婆前来查验,家如今还是个清的女之身呢!

    谁知老爷雷霆,道油嘴滑,巧言狡辩。不由分说,刑,拶子、夹过后,又打了板,直打得小皮开绽、筋断骨裂。犯深知,贞节乃事,谋更是恶之罪,故而虽身受酷刑,肝胆俱裂,却是抵也不能承认。老爷怒极,又了若刑,先破了小的身子,呜呼!世清就此毁于旦,犯失去了贞节,也即失去了重要凭,纵使浑身是口也难以澄清事实。

    后又在小部涂了糖,任凭虫蝎蚁蝼噬。弄得小身心俱残、疼痛难忍、悲伤绝、求不能。想我乃区区弱小女子,那经得起如此酷刑折磨。犯挺刑不过,只得屈打成招,判了罪。

    不平,提此申诉,望青老爷,体恤柔弱女子之可怜,慈悲,再审此案,查明真相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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