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主人(1)

    

    旭记不得自己今年几岁了。

    从有记忆以来,他便和父居在骯脏狭小的,每扮演着父钱树。

    在这个部分的城市,、嫖和犯罪的们充斥街,离奇消失的或突然现的体的可见,却无关心,更不会有在乎个破烂小,默默无名的少年被自己的父卖给有钱们作为消遣。

    父是个将所有时间和金钱在酒和女的男,唯稍微清醒、打扮得体面的时侯,只有他和有钱们进行易时。

    旭从来不明是如何联系那些打扮鲜亮丽的有钱们。他们明明居住于骯脏齷齪的旧城区,却总是有户、无聊贵或富家子门,和父签订半年到年不等的租约,而租借物是旭。

    每期的租金都分可观,至少够父游手好间享乐好阵子。

    「对他什么都可以,不要『用坏』就好。」父总是咧着满口黄牙对租客们这么说。

    被当作连物都不如的「工租,挨饿、挨打是家常便饭,皮鞭、酒瓶、烟在旭身反覆留疤痕,刀伤、伤是他被当作狩猎玩时的遗留物,肢的骨全都断过。

    他记不得自己被紧急送医过多少次。

    当然,依据租约,租客必须负担全部责任、医费,以及息事寧的贿赂金;若旭不幸残废或,导致他没再接份工作的话,租客还得付父笔赔偿金,金额够父挥霍辈子了。

    可悲的是,正因为这条约条款,旭除了全身疤痕累累、些许营养不良而显得瘦弱之外,他还得好好的。

    他还肢健全,耳目皆明。

    他还能继续被随意使用。

    旭从不吭声,也已经失去反抗的力气,只是默默替他唯的「家事,若是正常的苦力,他也总会尽全力去

    原因无他。心深,他仍然相信父及有钱心的善。他仍抱有希望,希望对方有会被自己的努力和真诚所感,希望父会想起他和自己相连,希望租借他的们能够因此把他当作「」来看待。

    然而,现实与话故事远。从有记忆以来,他换过的租客只能用越来越糟来形

    前几,他被租给群莫名其妙的年轻男女,对方看去并不像有钱,却依然和父完成易。

    工作点在城郊工业区的某个货仓。

    去到货仓的那,他差点被

    左手臂被剜去了小块

    在家醒来时,闻着悉的闷臭味,旭不太记得当时到底了什么事。他只知道父板着张脸,赏了他掌,用难听的字臭骂他差点变成体,差点不能为自己带来稳定的收入。

    「的,你如果敢,老子会剁碎你的体,再把你从府拖回来,」父满口酒臭在他的床边谩骂:「既然醒了,明就开始工,有个新的傢伙要你。你的命是他救回来的,还了医费给你医手,到时候去好好跟家道谢啊,臭小鬼。对了,今给我打扫。」

    父只留这样的讯息便门了,对旭的伤势毫不在乎。

    夜晚,旭仰望卧小窗户外漆黑夜空的稀疏孤星,在心替自己过了期是自己随便定的。

    明就要去见新的了。

    他望着孤星,心想。

    新??

    他低,把脸埋进还缠着绷带的手臂

    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滑

    若是这个新可以对他好点点就好了。

    点点就好,他也不奢求什么。

    在模糊的视线,他吹熄想象的蜡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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