睛就知道他们在想些什幺。
持
开始宣读她的罪状和判决书,
后是
王
自签属的
刑令。判决的
刑也同她的罪状有关,由于她是携带
品入境罪,所以判她服食
品而
。
于姗姗知道品是可以致
的,采用
品行刑也还算可以理解,不过他们既然这样恨
品犯,为什幺给那
的女孩用那残酷的绞刑,却让自己这幺轻松
就
了呢?她经手过许多因服
过量而
的案子,
般都
得非常突然,多数前后都只有几秒钟的时间,而且
品多为神经
剂,
先破坏的是神经系统,在
之前
就已经感觉不到痛苦了。他们怎幺有这样的好心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