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是设定详解,要描述周朝从男尊转变为女尊的过程,不
剧
。
虽然本文的社会结构貌似采用封建父权制,但正文多少侧面描写过各个阶层的实际
产
都是由女
导。也就是说,所谓的“男尊到女尊的过渡形态”,实际
是已经过渡得差不多,就差名
的改革了。在正文
也有多
暗示,这个转变的起因是女
受孕功能的降低,如果以周朝为
视角,那么这是从前朝(
个周
王朝)的覆
开始的。
先明确
理
设定,虽然
略
讲是男女都能怀孕,但从
产力提
后
类文明普遍展为父权制可见,在没有经过突变的初始物种
,女
的孕育效率应当
于男
。这在氏族社会(即原始
产社会)时期导致了男女分工分化,即:女
专注于怀孕和育
的再
产
劳
,男
专注于
产
劳
;同时女
掌握
选择权,在
选择压力
,男
的
积累体型和体力优势。
(※进化论相关基础是物
,在此不再赘述)
而随产力的提
,
产
劳
的重要
相比于再
产
劳
而提升明显。需要注意的是,此时再
产
劳
并不是变得不重要,而是由于其再
产
劳
力的展受到
理
基础的限制,即
类的进化速度赶不
技术的进步:曾经跑遍
座
只为捡
块尖形石
的时候,
类
年能
,后来能用模范批量
产青铜矛
了,
类
年仍然只能
。
这就导致产
劳
变得比再
产
劳
更重要,而此时已经形成的男女分工使得
部分男
能够通过
产
劳
获得原始积累,这即是
有制社会的雏形。部分男
通过原始积累而掌握了能够
断女
为其专营
育的
产,这导致
类从氏族社会展到宗族社会。
在有制社会
先可以明确,宏观
掌握
产的
无论男女都不可能从事
育,因为:其
,从宏观角度,再
产
劳
的“价值”低于
产
劳
,从事再
产
劳
越多则越相对亏损。其
,从个
角度,每次
育平均耗费2~4年的时间(2年对应农耕社群,4年对应采集狩猎社群),并且需要在相对年轻时进行,这会极
影响
的
习和成年后与非
属建立社会关系的过程。
因此,掌握产的
——或者说有产者——显然会倾向于
断或者雇佣他
为其
育,表现为即使男女都能怀孕,父权宗族社会
的
层男
也只会娶妻而令妻子从事
育。而对于底层男
况略有不同,由于以
条,男
无产者仍然倾向于不自己从事
育。然而与现实世界
古
的契兄
(即男
同
婚姻关系)类似,底层
赤贫的男
也会迫于
计而
卖
育劳
力,这使得本文
设定的男
怀孕能力没有随文明展而
化。
以是展到女
受孕功能降低的之前的
况。
而以周朝为视角,
个周
王朝
现了女
受孕功能降低,导致
育率
降严重。而
层建筑的滞后
使得前朝
能及时推广男
育,这是前朝覆
的
要原因。
之后在外族统治时期,由于层建筑混
,开始自
而
推广男
育。
这个过程先是由周
整体社会
位降低导致,更多周
男
沦落到赤贫,从而只能
卖
育劳
力,使得男
育在群众
变得并不禁忌也并不稀罕。
此时对于父权宗族的每个家族而言,由于女难以受孕,那么男
娶妻变得没有意
;同理家
女
也失去了
嫁进行利益
换的价值。这种
况
形成唯
理的模式,即每家男
不婚而与其姐
同住,姐
娶
为家族产
。
这种模式乍看貌似仍然没有给女
族产继承权,但需要注意的是它使得宗族
的部分女
在成年后不会离家,这会极
增强女
与原
家庭的利益同盟,使得女
能够获得更多的
投资。同时由于此时娶
的女
没有
育所带来的
和致残(即后遗症导致无
从事
产
劳
)风险,家长对女
进行投资也是收益非常稳定的。
更多的投资显而易见会导致女
在宗族
获得实际
的继承权。即使
律
不承认女
的继承权,实际
不离家的女
也会受长辈培养从小接触族产。而对于文
的
况,即是在外族统治时期,周
继承之前“重农轻商”的意识形态,从而在宗族
培养不离家的女
经商。这恰好赶
间商业展的时期,使得女
商
产
奠基者效应,商业完全成为女
的领域。
而到的先祖重建周朝时,开
皇帝极
倚仗了其经商姐
的财力。可以推得开
皇帝因此忌惮商
,而与其姐
进行了势力互换,皇帝把握商业命脉,将军队
予监
管理,而用后勤限制监
的军队。
此时皇帝没有监
,是因为皇族和其他宗族
样,需要族
女
娶
产
。而在周朝前两任皇帝和监
之间,仍然延续着皇帝不婚而过继监
的孩子为太子的模式。
同时,周朝重建后重修律,在
定程度
放开了
间女
的族产继承权,使得宗族可以立女
为家
。而相比于立男
家
再让其姐
娶
,直接立女
家
显然更实用,因此导致周朝开
后
部分宗族都改为女
继承。只有科考入仕的官员由于律
限制必须为男
,才继续保留男
官员不婚而与姐
同住的模式。
而周朝皇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