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有效期,似乎并不是20年,还可以更久,
而且是跟后世《着作权》
类的
律类似,可以保护明
终
,只要明的
还
着,他就能
直
占该项技术。换言之,如果
个
明
某项技术时特别年轻,后续命还很长,远远超过20年,那他就赚到了,他们多吃很多年
食,至少吃到他
。
(注:但是英历史
,17世
晚期到18世
早期,也因为这种制度,
现过很多明了牛
技术的工匠,因为怀璧其罪,经常保护满20年后还赖着不
,
后就莫名其妙
了。英
后来估计也考虑到这层因素,才在《专利
》颁
时,不管明
多久,都统
保护
年。
相比之,《着作权
》保护着作
终
加
后50年,就没那么
道德风险,毕竟着作权早期是针对文艺作品的,没那么
经济利益。不会有
为了想要早几年请
免费
漂看金庸武侠小说,就嫌金庸命太长把他嘎了。)
而除了保护期限外,1624年《垄断》和后来《专利
》还有
个重
的区别,就在于对专利申请的技术
开程度的要求,有相当
的程度不同。
后世《专利》是要求“充分
开”的,就是确保保护到期后别
能
寨逆向你的明。但1624年《垄断
》要求还没那么
,只要你能造
样品,当众演示你们实现设计
标和功能,那么
体的技术细节和原理,是可以不
充分的。
而明如今借鉴《垄断
》,也存在着类似的考虑。
明那么多
化环材配方领域的科技创新,如果为了专利保护而
开配方,那
明就亏了。本来
明至少可以保密
年甚至更久,就跟可口可乐配方保密得
样久。
所以,明的早期《垄断
》立
,也要
成重实物实验审核、轻原理解释。你能当众演示你
得到这个效果,就可以授权。至于怎么
的,可以保留
点秘密。
(注:这样也会有弊端,那就是如果后来明
用别的原理实现同样的功能、但成本更低的
。但因为两者外在功能表现相似,而前者不用
部技术原理,这个后来的降本改良型明
就可能得不到授权。
换言之,这样的律对于鼓励
类从无到有、明彻底全新功能的产品是非常有激励效果的,但是对于鼓励
类去明‘已有产品的低成本改进型’是非常不利的。只是如今
明还没到争取工业化降成本为
要矛盾的时
,也没多少“降本增效型明”,所以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。)
至于将来《垄断》与时俱进向《专利
》转变,那起码是几
年之后的事
了,先让
明把
树
本
开挂带来的红利吃
抹净利益
化再说。
……
定了
到
年慢慢边
边立《垄断
》,然后再
年把《
明
律》初步立完的时间表。
后再
若
年把《
明刑律》和《
明行政律》补
、彻底废除旧《
明律》,那估计整个时间周期,就要奔着20年去了。
20年后是什么况?
树
如今53,如果他能再
20年,那都73了——连孔
子都是
到73就没了,这已经是圣
的寿命。
所以,树
很清楚,他为“
明的
个
年计划”定
的全面修律、与时俱进,是肯定不能在
年
完成的,要拖堂。所以后续也没必要想什么“
个
年计划”了,就顺着惯
往
见招拆招,稳住
方向,这辈子就很不错了。
不过,既然要全面修订律,
明的官制和分部改革,也同样显得迫在眉睫了。
正如明律都要把
律从刑律
拆
来了,将来再
着
个“刑部”的名
管
商事桉
,不觉得奇怪么?
明从隋唐沿用
来的
部制度,已经磕磕绊绊走了
千
百年了。如果从
汉给尚书
分
曹算起,那就更是
千
百年了,这个分权的划线方式,实在是衰朽别扭得可以。
政数门,权责不明,
切的
切都亟待解决。
所以,树
建议,从今年开始为修订新
准备的同时,
明
枢的
部,必须重新划分和拆分。
这个问题,张煌言方以智也都赞成改变,因为目前方以智执掌的工部,也是混不堪,明明只是工部,但科
院得归他管。
这还不算,因为南京的建立也已经过去
年了,而南
是理工科为
的,这
的
教育和任用调用,也多归工部管。
可教育工作原来明明是礼部的,工部教来的很多数
才,如果走
财务管理类岗位,或者去税务部门,那是归户部管的,这么杂
无章互相
错,扯皮太多了。
总之,明这些年已经积攒了太多新事物,都是曾经划分
部时不存在的
,已经没
往
塞了,必须拆分梳理。
小皇帝慈煜,对此也深以为然。
后,
明朝廷就在小康
年的
夏两季,重点集
讨论了这些问题。
边筹备新
的立
班组成员,
边讨论按照
来新
工作职责门类拆分对应部门。
经过个月的集
讨论,反复推演磨
。
阁
终宣
:
把原有的部,拆分、改名为
个部。
礼部拆分为个部:礼部、文部和藩部。
旧的礼部只负责皇家事务和朝廷祭祀其他切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