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

    

    两才休息了这么周玩耍的孩见到衣向华也围了过来,想来是与她相,吱吱喳喳的说得欢快。

    “衣姊姊在挖红薯吗?”其个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说道。

    “衣姊姊,红薯长了可以吃了吗?”这是其胖的孩子,衣向淳那体型在这孩子面前也只能算小巫见巫。

    “衣姊姊我们来忙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你了,你就很快可以挖好!”

    余个孩子你言我语,真,让衣向华忍俊不禁。也是她每回田收获什么,都会些好吃的分给邻的孩,如今只要看到她在田,几个孩子就会好奇围过来,脚的忙,期待收获时也能跟着吃顿。

    衣向华食的好手艺,在这乡也是了名的。当然,不给他们吃,孩子们也不会因此闹脾气,也就是他们乖巧才会让衣向华益慷慨,看到他们就想到衣向淳那个小胖墩,对食物的垂涎几乎样,忍不住就会多疼点。

    “等会挖好,我红薯给你们吃。”衣向华笑道。

    “好咧!”

    几名孩子又叫又跳,全窜到了田,他们不像琛还有铁耙,直接徒手挖了起来,只只像样,挖得可快了。

    突然间,那个绑着小辫的女孩惊恐,看向衣向华身后说道:“衣……衣姊姊,我……我哥来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她突然缩到了衣向华身后,小心翼翼觑着由远而近走来的哥哥。

    琛自然也听到了这话,抬望去便见到岁的青年,穿着长衫结文士髻,长得还看得过去,只是瘦得弱不禁风的模样,还挂着两个黑圈,不知多久没睡了。

    琛知道这是谁,却是低继续挖红薯懒得理会,因为那家伙虽对衣向华有意,却根本比不自己的万分之

    那青年叫林来顺,是附近林家的子,有秀才功名。林家家得早,林太太膝只有这双女,林来顺没有父教导,能靠自己考得功名,在镇的风评自然不错。

    林来顺暗心悦衣向华的事,这附近的孩们几乎都知道,所以看着他过来,每个孩子们都吃吃笑起来,看着他与衣向华。

    衣向华倒是坦然,扬起笑问道:“顺哥好久不见,你怎么来了?”

    顺哥……琛随即停了手的工作,又望向他们两。虽说那林来顺的尊令他放心,但这句热的顺哥总让他心不太舒服。

    是听她的声音,林来顺的脸就微微涨红,腼腆道:“我是来找回家的。那个……前个月我留在县,为了来年乡试准备,并不在镇,才会好久不见了。”

    林来顺原是衣云深的,因为考秀才的成绩不错,便转往县就读。

    其实衣云深的,成绩比林来顺好的在,即使考秀才也没有离开书院,毕竟衣云深的问太难得,比起县不知好多少。

    只可惜林来顺即使明这个道理,也不得不走,原因便在他对衣向华的心意,惹得家不快。但这并不能阻挡他对衣向华的念念不忘,所以今知道跑到田间,他便找了个理由跟着来,果然让他遇到了衣向华。

    他来到近前,突然由袖子束,那是把盛开的茉莉,冷不的便塞在衣向华手,“那个……我家的茉莉开得好,我知道你喜欢,就……就带些来送你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你了,顺哥。”衣向华淡淡笑收了。

    ?连喜欢茉莉都知道?琛皱起了眉,阳怪气话道:“华,我记得这茉莉我们家也有啊!就栽在门两边,开得又,哪像你手都快蔫了……”

    林来顺闻言脸更红了,支吾着说不话。

    衣向华则是不着痕迹瞋了,方低拍了拍躲在自己背后的小女孩,“小娇,你哥来带你回家了,快过去吧!”

    被称作小娇的小女孩,很慎重打量了自己哥哥,直到林来顺记苦笑,小女孩才像松了口气,乖乖的前去牵住哥哥的手。

    “等会我让红薯给你。”

    衣向华轻捏了小娇的脸,逗得小女孩咭咭笑,林来顺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气氛片祥和,唯脸像踩了样。这个什么顺哥的显然是来撬他墙角,而衣向华那丫还傻乎乎的和好,婚妻太好太多觊觎,他以后真不知道还要多少心。

    明明才岁,琛彷佛觉得自己心态己经老了,烦忧的,就是被这丫磨的。

    然而伙正乐呵,这个时候远远却传来鸭子般的尖叫,众不明就望了过去,就看到冲了过来,直接站到衣向华面前,把林来顺拉到身后。

    “你这衣家的蹄子又想勾引我子了?我告诉你,门都没有!我家顺子可是个秀才,以后还要考状官的,绝对不会和个乡子结,你了这条心吧!离我子远点,别让老娘再看见你纠缠他!”

    衣向华难得神淡漠,失去了她向的暖笑,林来顺则是拼命拉住他

    “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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